《利盟国际(中国)有限公司积分兑换服务规则(暂行)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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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次积分兑换活动的对象为账户状态正常、有积分余额的利盟网上商城注册用户,代理商注册的账户不参与该兑换活动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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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基数原则为:用户成功在利盟网上商城每消费一元人民币,即该用户帐户的积分就积一分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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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账户积分单独兑换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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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兑换有效周期为两个自然年(第一年的第一天开始到第二年度的最后一天截至,举例: 2010年1月1日-2011年12月31日),活动时间以利盟国际(中国)有限公司系统设定时间为准,超过此兑换周期提交的兑换申请视为无效,积分清零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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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品的图示照片仅供参考,礼品以实物为准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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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在自己的有效积分数值内,可以申请多件同一种礼品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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活动期间,如遇礼品兑完、停产或升级换代,利盟公司可以在征得客户同意的情况下以近似礼品替代。若双方在替代礼品选择上无法达成共识,则见该规则第14条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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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功兑换积分礼品后,兑换人的积分账户中扣减相应积分分值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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兑换方式:
步骤1:登录利盟网上商城:进入“我的积分”中积分兑换栏目在线提交兑换申请;
步骤2:致电利盟耗材回收热线:010-85190314,告知客服人员,邮寄提供耗材包装上的黄色真伪查询标签(激光耗材必须提供);
"黄色防伪标贴"如图所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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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务必在兑换申请中填写正确的寄送地址和联系电话,以便派送。如无特别说明,所有积分兑换礼品将送往兑换人注册的第一个地址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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兑换礼品将通过快递或包裹方式寄送,派送合作方由利盟国际(中国)有限公司指定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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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般情况下,您的兑换申请正式被我公司受理后一个月内即可收到礼品。在礼品递送中,可能涉及部分高价位礼品因采购周期等原因延长派送时间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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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兑换的礼品如有质量、售后服务等问题,由提供礼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负责处理、解决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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用户未兑换的积分将被顺延至第二个年度全年,如果积分已经到积分兑换有效周期中的第二个年度里,那么建议用户兑换礼品,见该规则第4条。积分管理办法请参照《利盟国际(中国)有限公司积分服务规则(暂行)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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积分规则请登录利盟网上商城查询《利盟国际(中国)有限公司积分服务规则(暂行)》,或致电利盟耗材回收热线010-85190314咨询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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利盟国际(中国)有限公司保留对本次活动的解释权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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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兑换活动终止,利盟公司将即时公告用户。 |